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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私有房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被强拆的行政官司怎么打
陈律师: 您好! 我是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城大市场新府路109号户主姜庆联(身份证号:430124197108270036 电话:13723850558)。      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在自家闲置屋顶安装16KW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并于今年4月24日和5月7日向电力局主管吴经理电话备案,6月12在电力大厅提交纸质备案,匀得到许可。       但宁乡市城管局及街道城管办却说宁乡市城区私人屋顶根本不准安装光伏发电设备,多次以违规(无手续)、违章搭建为由阻止建设。从今年5月10日开始我按照玉潭街道办曾焱主任的指示多次找规划办、规建局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给的答复都是不需要办理。期间我多次找城管局相关领导协调此事,多次把相关部门的意见也反馈给城管局相关领导,但都拒绝我的诉求。期间也多次拨打12345市民热线,最后给的答复“只是个电话平台无法帮我解决这个事” 。城管局执法人员继续阻止建设,并于6月22日晚上,玉潭街道主任袁暑山、副主任曾焱、城管局副局长黎艳阳、玉潭派出所姜斌等人组织庞大的拆迁队伍,当晚我一直只跟他们讲明情况,没有任何非法行为,姜斌等人却强行把我押送至玉潭派出所。从6月22日晚上8点多关押至6月23日凌晨(大概两点左右)在我家人多方找熟人才(写了保证书)放我回家。并于当晚强拆了我在自家屋顶已安装好的基础设施。 之后我多种努力未果情况下,百般无奈在网上信访投诉平台投诉,信访件移交宁乡市规划办8月3日答复:“市民在自有房屋顶安装一般光伏发电设备的行为属于设备安装行为,不属于建、构筑物的建设行为,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如市民在安装光伏发电设备,需增加建构筑物,将影响建筑使用安全、增加建筑面积、改变建筑层数、改变建筑外立面景观或影响相邻利益,按我市现行私房管理政策,不能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但城管局及街道城管办领导都说这个答复实际上是不同意安装的委婉的答复,并继续阻止至今,使我十多万元的光伏发电设备至今还闲置在家里好几个月了(如果在7月1号之前安装好这个设备并并网,国家补贴比现在安装也要多许多)。 特请教陈律师您我这个官司怎么打? 衷心感谢!
地区:湖南-长沙 分类:行政法律-行政诉讼 提问时间:2018-09-23 21:59:14
提问者:ASK1537709953l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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